公告日期:2024-06-11
公告编号:2024-041
证券代码:871937 证券简称:联星技术 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成都联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成都联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成都联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成都联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体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我们认为该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资产状况和经营业绩。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我们认为该预算报告符合当前宏观经济和行业形势,公司本着求实、稳健、审慎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编制此预算报告。但请投资者注意,该预算报告为公司 2024 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 2024 年度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管理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4-041
经我们审查,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我们审查,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关于向银行及融资租赁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我们审查,我们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需求,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价格公允。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联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林、马晓燕
2024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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