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4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绿湖园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及其他事项的风险提示性
公告
中山证券作为广东绿湖园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公司治理 其他(公司新任董事、监事的《声明及 是
承诺书》未取得律师见证)
2 公司治理 其他(长期未确认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是
人选、未聘请财务负责人)
3 生产经营 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是
4 生产经营 其他(存在欠税情况) 不适用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新任董事、监事的《声明及承诺书》未取得律师见证
2025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 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其中新任职的董事刘 鹏基、与新任职职工代表监事李际出具的《声明及承诺书》未取得律师见证。
2、长期未确认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人选、未聘请财务负责人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收到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陈翔先生递交
的辞职报告,自 2025 年 2 月 18 日起辞职生效,其后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财务
负责人的工作将由公司董事长刘洪湾暂代。公司应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尽快选出新的信息披露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尚未确认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人选以及聘请新的财务负责人。
3、公司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8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neeq.com.cn)上披露了《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公司新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0),公司因法院仲裁未能执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截 至目前,公司仍未被完全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公司存在欠税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 2025 年 7 月 18 日发布欠
税公告,公司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合计欠税余额为 1,217,273.84 元。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五十五条,新任 董事、监事应当在股东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等通过其任命后两个交易日内签署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 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时,应当由律师见证,并由 律师解释该文件的内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充分理解后签字。本次 新任职董事、监事签署的《声明及承诺书》未取得律师见证,不符合以上规定。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三十七条,信息 披露事务负责人空缺期间,挂牌公司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代行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职责,并在三个月内确定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人选。公司 未能在三个月内确定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人选,不符合以上规定。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对公司声誉、社会公众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对 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上述风险事项的进展,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声明及承诺书》
中山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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