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05
证券代码:871933 证券简称:爱尔信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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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2 月 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毛良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毛良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议案内容:
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
名毛良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毛良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毛建毕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议案内容:
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毛建毕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毛建毕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毛建友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议案内容:
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毛建友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毛建友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程兵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程兵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程兵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金艳华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议案内容:
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金艳华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继续履行
董事职务。
金艳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云南安宁稠州村镇银行申请银行贷款并接受无偿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确保公司业务发展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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