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27
公告编号:2025-001
证券代码:871883 证券简称:中源九峰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广东省中源九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广东省中源九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白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5〕15 号
收到日期:2025 年 1 月 27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1 月 23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中源九峰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方海洪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
理兼财务负责人
江家潮 董监高 董事长
方志文 董监高 董事、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资金占用
公告编号:2025-001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24 年 3 月至 11 月,中源九峰的全资子公司向实际控制人方海洪转让资金,
构成资金占用,日最高占用余额为 2,840.11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7.24%。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挂牌公司中源九峰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构成公司治理违规;同时,挂牌公司中源九峰未及时披露资金占用的情况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实际控制人、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方海洪占用挂牌公司资金对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负有责任,违反了《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第七十二条及《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董事长江家潮、董事会秘书方志文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及《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对中源九峰、方海洪、江家潮、方志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正常运营,对公司现金流有一定影响,公司将积极督促相关责任人尽快归还占用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5-001
上述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督促相关责任人尽快归还占用资金,并规范公司资金管理活动。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诚恳接受此次自律监管措施,会高度重视上述问题,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采取有效措施规范经营公司。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5]15号)
广东省中源九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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