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09
深圳市速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五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股份...... 4
第一节股份发行 ...... 4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第三节股份转让 ...... 7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8
第一节股东...... 8
第二节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第三节股东会的召集 ...... 14
第四节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第五节股东会的召开 ...... 17
第六节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第五章董事会...... 24
第一节董事...... 24
第二节董事会 ...... 27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2
第七章监事会...... 34
第一节监事...... 34
第二节监事会 ...... 36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7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 37
第二节内部审计 ...... 38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9
第九章投资者关系管理...... 39
第十章通知和公告...... 41
第一节通知...... 41
第二节公告...... 42
第十一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2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2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 43
第十二章修改章程...... 45
第十三章附则...... 4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深圳市速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
第二条 深圳市速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由深圳市速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深圳市速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龙珠社区广深公路西乡段 431 景
成大厦 5 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500 万元。公司因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而导
致的注册资本数额的变更,可以在股东会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后,授权董事会依法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持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它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据须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行业的繁荣与发展。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电主轴、精密机械零配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及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电主轴、精密机械零配件的生产、维修;线路板钻孔加工。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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