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26
公告编号:2023-039
证券代码:871880 证券简称:ST 招华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四川招华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拟发生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情况
2023 年 10 月 24 日,四川招华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华智能”
或“公司”)收到股东李伟华和股东深圳市招华创新科技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3年 10 月 24 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李伟华作为出让方,深圳市招华创新科技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受让方,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四川招华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ST 招华;股票代码:871880)250,000 股股权,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 。
2023 年 10 月 24 日,四川招华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华智能”
或“公司”)收到股东刘宇飞和股东深圳市招华创新科技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3年 10 月 24 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刘宇飞作为出让方,深圳市招华创新科技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受让方,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四川招华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ST 招华;股票代码:871880)250,000 股股权,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 。
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完成前,深圳市招华创新科技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2,299,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9980%,股份性质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完成后,李伟华、刘宇飞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深圳市招华创新科技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799,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9980% 。
本次股权转让拟以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尚需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公告编号:2023-039
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确认后,转让双方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办理过户登记。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上述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上述交易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备查文件
《股权转让协议》
四川招华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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