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5
证券代码:871870 证券简称:天诚股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天诚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章程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公司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天诚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5
第三章 股份...... 5
第一节 股份发行...... 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7
第三节 股份转让...... 8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10
第一节 股东...... 10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4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18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20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21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5
第五章 董事会...... 33
第一节 董事...... 33
第二节 董事会...... 37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3
第七章 监事会...... 48
第一节 监事...... 48
第二节 监事会...... 49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51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51
第二节 内部审计...... 53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53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54
第一节 通知...... 54
第二节 公告...... 55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55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55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57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60
第十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60
第十三章 附则...... 6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发布实施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在原揭阳市天诚密封件有限公司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揭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200731443833U。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东天诚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公司住所: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朝阳大道中以西、松涛街中段以北;邮政编码:522000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27 万元,等额划分为 5,127 万股。
第四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自 2001 年 8 月 15 日至长期。
第五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六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在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集中登记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第八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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