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6
证券代码:871859 证券简称:明日教育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青岛明日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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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青岛明日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青岛明日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股东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青岛明日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个月内召开。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并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公司年度报告;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和“三会”议事规则;
(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三)审议批准本规则第六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四)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0%的事项;
(十五)审议募集资金用途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七)审议单笔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重大融资和关联交易事项;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其他机构或个人代为行使。
第六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事项,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 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 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五)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第三章 股东会的授权
第七条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事项,必须由股东会对该等事项进行审议,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其他机构或个人代为行使,以保障公司股东对该等事项的决策权。
第四章 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第一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八条 董事会应当在本规则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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