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0
证券代码:871859 证券简称:明日教育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青岛明日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
股并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青岛明日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交思 源(天津)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产业”)拟将法定代表人由荆大 鹏变更为高博,并增资 100 万元,由上交思源(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科技发展”)认缴 38 万元,上海翃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翃昆”)认缴 62 万元(实际投资额 374.4 万元)。本次增资后科技发展认缴
科技产业的注册资本由 63 万元增至 101 万元(持股比例由 63%减至 50.5%),
上海翃昆认缴科技产业的注册资本由 30 万元增至 92 万元(持股比例由 30%增
至 46%),天津唯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认缴科技产业的注册资本 7 万元不变(持
股比例由 7%减至 3.5%)。此外,上海翃昆将向科技产业提供 34 万元借款,用
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支出。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公众公 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二)购买、出售的 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 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 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计算本办法 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 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 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 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 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 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 面价值为准”。(四)公众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 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 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90,457,810.49元、 净资产为 6,774,330.78 元。
截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科技产业的总资产为 49,247,129.02 元,净资产
为-4,733,021.94 元(未经审计),科技发展账面对科技产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
账面价值为 0 元。本次交易出售标的股权对应的资产总额为 6,155,891.13 元,
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 6.81%;出售标的股权对 应的资产净额为-591,627.74 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期末净 资产的绝对值为 8.73%;同时也不存在 12 个月有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 行、出售累计数额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因此本次出售资产事项不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增资扩股并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次表决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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