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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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
〔 2025〕 10 号
关于给予青岛明日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
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青岛明日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日教育) ,
注册地: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江西路 105 号 3 栋 2 单元。
门门, 明日教育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总经理。
李双双, 明日教育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经查明, 明日教育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2024 年 10 月 8 日, 明日教育全资子公司上海明贤教育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贤教育) 参股的上交思源(上海)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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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交思源) 进行减资。 根据上交思源
10 月 8 日股东会决议, 减资前, 明贤教育持有上交思源 33%的
股权, 未纳入明日教育合并报表范围; 减资完成后, 明贤教育
持有上交思源 50.77%的股权, 获得控制权, 上交思源由明贤教
育的参股公司变为控股子公司, 应纳入明日教育合并报表范围,
对明日教育资产和业务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减资事项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完成。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上交思源未经审计合并报表的资
产总额为 3,370.28 万元, 占明日教育 2023 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
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53.82%。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重组办法》 ) 的相关规定, 上述
减资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挂牌公司未规范履行内部审议程
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未及时提交股票停牌申请。
明日教育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未按规定履行重组程序及
信息披露义务即实施完毕, 违反了《重组办法》 第十四条、 第
十五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以
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 ) 第八十一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细则》 第八条、 第
十六条的规定,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违规。
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总经理门门知悉上述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 未能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违反了《重组办法》 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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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公司治理规则》 第五条、 第五十五条, 《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规则》 ) 第三条的规定, 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李双双未及时关注对公司财务报
表有重大影响的重大投资事项, 未能忠实、 勤勉履行职责, 违
反了《重组办法》 第六条, 《公司治理规则》 第五条、 第五十
五条, 《信息披露规则》 第三条的规定, 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
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 第 6.2 条、 第 6.3 条及《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
的规定, 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明日教育、 门门、 李双双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并记
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全国股转公司
2025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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