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杭州天易成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13
证券代码:871858 证券简称:天易成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杭州天易成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杭州天易成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参加了董事会会议,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预计分派金额人民币7,584,332.80元(含税),分派预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完毕。
我们认为上述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和股东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经审查,我们认为上述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和股东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该议
杭州天易成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13
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充分审阅议案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经综合考虑,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并确保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择机拟使用不超过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额度共计人民币 6,000.00 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业务,该事项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通过适度的理财投资,公司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情形,亦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四、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会议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外销业务占比快速增加,且主要以外币进行结算,考虑到汇率的波动,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因此,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减少未来外币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合理的、有必要的,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况,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国际业务收入规模相匹配,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杭州天易成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潘孝珍、朱鑫元、许响生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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