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专项鉴证报告
众会字(2025)第 05594 号
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禧科技”)编制的《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对专项报告的责任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规定编制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泓禧科技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泓禧科技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规定编制,反映了泓禧科技 2024 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泓禧科技 2024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5 年 4 月 24 日
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规定,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编制的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1 号)的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16,0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2.00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192,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13,002,641.51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78,997,358.49 元,已由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汇入本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
直接相关的费用 3,344,196.24 元后(2022 年度已支付 2,000,000.00 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净额为 175,653,162.25 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会验字(2022)第 00880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 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元
项目 编号 金额
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 178,997,358.49
待置换款项及尚未支付的中介费 3,344,196.24
募集资金净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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