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4
证券代码:871848 证券简称:绿京华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绿京华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子公司股权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绿京华产教(辽宁)生态园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绿京华产教”)为北京绿京华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京华”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绿京华持有辽宁绿京华产教 75%的股权,本公司为满足业绩增长、市场拓展的需求,拟以人民币 30 万元购买自然人股东周阳持有的辽宁绿京华产教10%的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 达到30%以上。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兴
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 204039 号],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资产总
额为 227,568,002.97 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77,069,396.69 元。
本次购买股权不影响被投资企业的控股权,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公司本次交易成交金额为 30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比例为 0.132%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0.389%。
本次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规定,对外投资绿京华产教(辽宁)生态园林科技有限公司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无需前置审批,需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周阳
住所:辽宁省法库县法库镇团结街 1-4 组 73 号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绿京华产教(辽宁)生态园林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辽宁省营口市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绿京华产教(辽宁)生态园林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成立,注册
资本:人民币 300 万元。
本次股权交易完成前,辽宁绿京华产教的股权结构为:北京绿京华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75%;周阳持股比例为 10%;于桐持股比例为 10%;崔文持股比例为 5%。
本次股权交易完成前,辽宁绿京华产教的股权结构为:北京绿京华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85%;于桐持股比例为 10%;崔文持股比例为 5%。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类别为股权类资产,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债权债务转移情况,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交易标的公司绿京华产教(辽宁)生态园林科
技有限公司的期末资产总额为 1,444,945.34 元,净资产为 751,929.96 元。
(二)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根据审计数据及参考资产评估价格基础上,充分考虑了标的公司的经营情况、股东实缴出资情况,经双方协商,周阳持有的辽宁绿京华产教10%的股权转让价格确定为人民币 3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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