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08
公告编号:2025-001
证券代码:871848 证券简称:绿京华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绿京华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1 月 7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1 月 7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7 日收到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的立案电子通知,案号
(2025)京 0111 民初 911 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北京绿京华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夺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北京阿卡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宇虹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公告编号:2025-001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甘明生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4、 被告
姓名或名称:北京中艺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砚芝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5、 被告
姓名或名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人民政府
主要负责人:刘海雨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19 年 4 月 28 日,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人民政府和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
限责任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合同总价 8435770.16 元,承包范围:良乡镇人民政府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良园改造项目(绿化工程)的种植工程、景观小品及艺术装置、灌溉系统、景观照明和家俱小品(简称良园绿化工程)。工程总面积:86439.02 平米.
2019 年 5 月 21 日,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人民政府和北京中艺源园林绿化工
程有限公司签署《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工程名称:良乡镇人民政府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良园改造项目(市政工程),工程地点: 房山区良乡镇,工程内容:良乡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良园农园工程原有铺装拆除、东侧围墙拆除、公厕拆除、大及 2 间门卫室拆除,原有围墙铁艺粉刷,园路及场地铺装工程(简
称良园市政工程)。 计划开工日期 2019 年 4 月 25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9 年 5
月 24 日。合同总价 4416888.28 元。
而实际上,上述的良园绿化工程和良园市政工程,是由原告作为实际施工人实际施工(包括提供材料、设计、管理、建设)。
最早期,原告通过阿卡控股的法定代表人江宇虹对接良园项目。良乡镇政府
公告编号:2025-001
着急使用良园项目开展丰收节活动,安排原告先进场施工。2018 年 9 月 8 日,
绿京华和阿卡控股签署《房山区良乡镇良园项目景观改造分包工程合同书》和附件《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并由原告完成施工设计。后来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良乡镇政府才走招投标手续。江宇虹斡旋新兴建设和中艺源投标(简称两公司)并中标,由两公司出面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和《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收取工程款。而实际是由原告施工,和两公司完全无关。
工程款的支付,是由良乡镇政府付给新兴建设和中艺源后,新兴建设和中艺源支付给阿卡控股或江宇虹指定的其他账户,然后由江宇虹安排付给原告。
2019 年 9 月,良园项目竣工后,原告多次通过江宇虹上报结算,其中
2021 年 6 月份,原告的员工米雪利通过微信,向给江宇虹发的电子版结算资料。
2022 年 1 月 6 日,米雪利再次向江宇虹发了结算资料,并经过江宇虹确认。
但是迟迟没有结算反馈,直至现在原告联系不上了江宇虹。原告的员工雷彩云联系良乡镇政府李超得知,良乡镇政府已经向新兴建设和中艺源支付工程款8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