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5
公告编号:2024-047
证券代码:871848 证券简称:绿京华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绿京华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12 月 4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12 月 4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河北省馆陶县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收到河北省馆陶县人民法院出具的书面案件受
理通知书(2024)冀 0433 民初 2125 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北京绿京华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夺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馆陶县园林绿化中心
主要负责人:郭新磊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客户
公告编号:2024-047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1 年 6 月 24 日,原告取得被告及被告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河北中百招
标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河北中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中标通知书》(项目编号: HBZBZB-2021-0005),确定原告为馆陶县南城郊野公园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 称“南城郊野公园项目”)的中标人,中标价为 15,096,561.89 元(人民币,下 同),工期 120 日历天。
2021 年 6 月 25 日,原被告双方共同签署《馆陶县南城郊野公园升级改造
项目合同协议书》,约定原告(承包人)承包被告(发包人)发包的南城郊野公 园项目,项目按监理指示开工,工期为 120 日历天。签约合同价为 15,096,561.89 元,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付款方式为工程进度款按进度支付完成产值的 70%,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 70%,办理结算手续后支付结算金额的 95%,质保期满支付至结算额的 100%。
2021 年 6 月 27 日,南城郊野公园项目正式开工建设;2021 年 10 月 27
日,南城郊野公园项目完工;2021 年 10 月 30 日,原被告及监理单位邯郸市诚
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河北华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共同对南城郊 野公园项目进行正式验收并签署《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验收意见为合格。
2022 年 10 月 19 日,原告向被告移交南城郊野公园项目,双方共同签署
《馆陶县南城郊野公园升级改造项目移交单》,移交内容包括工程竣工图纸 1
份、工程竣工结算清单 1 份以及 5 个地块的绿化工程等。2022 年 10 月 21 日,
原被告双方就原告需要在 2023 年春季进行南城郊野公园项目补植及修补工作 签署《关于县城西区游园项目移交存在问题清单》。
2022 年 10 月 27 日,原被告双方签署《馆陶县南城郊野公园升级改造项
目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南城郊野公园项目绿化养护工作延期 4 个月。
2023 年 5 月 10 日,中大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馆陶县财政局委托对南
城郊野公园项目进行了结算审核并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中大嘉信审核
字〔2023〕第 020 号),审核结论为:送审金额为 15,098,907.79 元,审减金额
为 1,187,201.64 元,审定工程造价为 13,911,706.15 元。审核结果已经原被告双
方、委托单位及审核单位共同盖章确认。
公告编号:2024-047
2024 年 3 月 1 日,南城郊野公园项目质量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均已届满。
如上所述,原告承包的南城郊野公园项目已竣工验收合格、项目已完成交 付、项目结算工作也已完成并且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均已届 满,原告关于南城郊野公园项目所有合同义务均已履行完毕,有权取得被告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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