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08
证券代码:871840 证券简称:五五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五五海淘(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加速在互联网营销领域的布局,五五海淘(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拟投资参股北京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铨能”)。
本次,公司拟以人民币 150.00 万元从上海飞书深诺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飞书深诺”)受让北京铨能 4.0107%股权(本次交易后完全 摊薄后的股权比例),对应其注册资本人民币 73,529.42 元;同时公司拟以人民
币 200.00 万元认购北京铨能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74,074.07 元,对应其本次交
易后完全摊薄后 4.0404%的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公司共持有北京铨能注册资本人民币 147,603.49 元,持股比例为 8.0511%。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
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 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56,045.02 万元,净资产
为 46,541.46 万元,本次对外投资金额总计 350.00 万元,占上述资产总额的比
例为 0.62%,占资产净额比例为 0.75%,均低于《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所述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比例要求。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 “公众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 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 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公司不存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 行购买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不构成《非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北京铨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议 案》,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合计 350.00 万元,应由总经理提出初步方案并报董事长决定,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北京铨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 号楼-4 至 33 层 101 内 17 层
17B9712 室
注册资本:166.666667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法定代表人:朱正扬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上海飞书深诺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 879 弄 28 号楼 4036 室
注册资本:12,000.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软件和信息服务业
法定代表人: 沈晨岗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情况
(一)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本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定价情况
经各方协商,公司拟以人民币 150.00 万元从飞书深诺受让北京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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