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0 17:33:33 股吧网页版
天启新材: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0


公告编号:2025-023

证券代码:871823 证券简称:天启新材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扬州天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仪征市青山镇创业路 9 号-3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8 月 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范春晖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扬州天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

公告编号:2025-023

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4)。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存在回购股份的则以总股本减去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元(含税)。具体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扬州天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拟在三年内根据实际需要向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等)、信用证、银行票据等日常业务。最终融资金额、利率等内容将视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以公司与银行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拟通过以房产、土地抵押的方式和信用贷款的方式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 3 年。
2.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5-023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议案
1.议案内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扬州天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26)。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