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1
公告编号:2025-012
证券代码:871823 证券简称:天启新材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扬州天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年 4 月 9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范春晖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6,023,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2.0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先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7,807,95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5.6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季静静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2.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唐镇川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刘紫璐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746,050 股,占公司股本的 5.4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告编号:2025-01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是公司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的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扬州天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扬州天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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