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5-27
证券代码:871811 证券简称:中能科技 主办券商:川财证券
江苏中能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江苏中能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它有关规定,由原江苏中能化学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江苏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江苏中能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灌南县堆沟港镇(化学工业园)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5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永久存续。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之间发生章程规定的纠纷的,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争议各方提交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一条 公司应积极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加强与股东的沟通和交流。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落实员工品质意识,符合客户品质要求。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为:化工产品研发;苯、重油、煤焦油、十氢化萘销售;环已基苯、四氢化萘、二苯醚、联苯二氯苄、四氢萘酮、重油、化工产品(危化品除外)销售;联苯、4,4 双氯甲基联苯、邻三联苯、对三联苯、间三联苯、加氢合成油、联苯-联苯醚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壹元。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公司股份总数为4,500万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500万股,均为发起人持有。公司的股票采用
记名的方式。
第十八条 公司成立时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为 4,500 万股,全体发起人分
别以其持所持有的江苏中能化学有限公司的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出资,发起人的姓
名或者名称及认购的股份数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证照号码 持股数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净资产
1 嵇春荣 330521196812230518 2700万股 60% 2015.12.10
折股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