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24
关于安徽达诺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七期)
安徽达诺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达诺乳业”、“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机构”、“国元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安徽达诺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国元证券作为达诺乳业的辅导机构,已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向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以下简称“安徽证监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申请材料,
安徽证监局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确认辅导备案受理。国元证券按照辅导计划,
对达诺乳业的接受辅导人员进行了辅导工作。现就第七期的辅导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人员
国元证券本期参加辅导的人员:徐龙、杨少杰、胡兆文、潘少庆、白子瑞,徐龙担任辅导小组组长。上述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均为国元证券正式从业人员,具备法律、会计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符合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4 年 7 月至 2024 年 9 月。
本期辅导方式采用现场辅导的形式,具体包括中介机构协调会、个别答疑与专题研讨等方式,督促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达诺乳业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委派人员进行了证券、法规和财务等上市相关知识的辅导。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辅导期间内,辅导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协调各中介机构,按照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的内容,对达诺乳业开展了第七期上市辅导工作。
根据达诺乳业的实际情况,在辅导过程中,辅导工作小组通过核查达诺乳业提交的书面文件、与相关方就专题事项进行分析研究、查阅发行人所处相关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等方式,对达诺乳业进行尽职调查,了解公司基本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并针对性的提出了完善公司治理、加强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相关建议。
此外,辅导工作小组还通过现场指导、咨询以及个别答疑等方式,结合达诺乳业具体情况,为接受辅导人员讲解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独立性、资产完整性、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各方面的要求。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目前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上述证券服务机构能够较好地根据辅导计划配合开展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关于业绩。公司目前无法达到《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要求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公司正积极开拓市场,参加各类展销活动,努力提升业绩。
2、关于换层至创新层。公司目前尚未达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分层管理办法》规定的创新层的进层条件,待公司符合任一进层条件后,辅导机构会适时提醒公司申请换层至创新层。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辅导机构已督促公司在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中披
露《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等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会计政策变更审议情况、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等。同时,辅导机构会督促公司及时关注最新会计政策变更动态,提高财务报表编制及信息披露水平。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连续五年盈利但未分红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股份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但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对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份,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司除外。
达诺乳业自 2017 年挂牌以来一直保持盈利,目前尚未进行过权益分派,若异议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可能会影响股本变动。
解决方案:辅导人员已建议达诺乳业及时进行权益分派,已在相关平台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后续保荐机构会持续跟踪达诺乳业权益分派进展,督促达诺乳业尽快实施权益分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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