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25 15:31:19 股吧网页版
盛世节能:出售资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5


证券代码:871794 证券简称:盛世节能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江苏盛世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盛世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盛世”)目前持 有海南州恒晟地热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晟地热”)20%的股权,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战略发展需要,青海盛世拟将所持恒晟地热 20%的股 权出售给共和云晟水务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出让金额为 98170.34 元。股权出 让后,公司仍持有恒晟地热 13%股权,青海盛世不再持有恒晟地热公司股权。(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 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 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 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 项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
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 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 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 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 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 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截止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为
301,886,281.52 元,净资产为 113,220,444.98 元,青海盛世持有恒晟地热的 股权为 20%,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 10 万元。因此本次股权出让不会导致恒晟 地热的控制权变更,出售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 的账面价值为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不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出售联营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共和云晟水务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青海湖北大街 15 号

注册地址: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青海湖北大街 15 号

注册资本:2500 万元

主营业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
务;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
境污染防治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法定代表人:苏延奎

控股股东:共和县恒晟投资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海南州恒晟地热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青海湖北大街 01582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海南州恒晟地热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主营业务
为供暖服务、矿产资源勘查、热力生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