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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15 17:06:53 股吧网页版
京安股份:对外投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5


证券代码:871772 证券简称:京安股份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京安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裕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裕能公司”)拟对外投资成立北京新星绿气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注册
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1 号 45 幢 215 室。其中河北裕能公司认缴出资人民
币 490 万元,持股比例 49%;中石化新星(北京)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510 万元,持股比例 51%。(以上注册信息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上述《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 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
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标准
无保留意见)期末资产总额为 354,703,497.04 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额为 200,976,137.72 元。

本次投资额为人民币 4,900,000.00 元,占公司 2022 年度期末经审计总资产
的 1.38%、占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额的 2.44%,故本次对外投资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此次对外投资,由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
事项已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审批通过。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中石化新星(北京)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1 号 45 幢 215 室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1 号 45 幢 215 室

注册资本:4000 万

主营业务:地热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热力供应及服务等(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尹长辉

控股股东:中国石化集团新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无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新星绿气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1 号 45 幢 215 室

主营业务:生物天然气贸易;燃气贸易;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可再生能源技术研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天然气储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LNG、LPG 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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