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01
京安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 O 二三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范围 ...... 4
第三章 股 份 ......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4
第二节 发起人、认购股份数、持股比例和出资方式...... 5
第三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第四节 股份转让 ...... 8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10
第一节 股东......10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5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21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23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25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29
第五章 董事会 ...... 35
第一节 董事......35
第二节 董事会......40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47
第六章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48
第七章 监事会 ...... 50
第一节 监事......50
第二节 监事会......51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55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55
第二节 利润分配 ......55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57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57
第一节 通知......57
第二节 公告......58
第三节 信息披露 ......59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61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61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62
第十一章 关联交易 ...... 64
第十二章 投资者关系 ...... 68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 ...... 69
第十四章 附则 ...... 7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京安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京安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京安大道 88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21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
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二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肥料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生态资源监测;环境保护监测;计量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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