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财通证券关于浙江新课堂教育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财通证券作为浙江新课堂教育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情况。
一、 定期报告披露基本情况
浙江新课堂教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课堂”或“公司”)原定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2023 年年
度报告》,因目前审计及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均尚未完成,公司预计无法在 2024
年 4 月 30 日前(含当日)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新课堂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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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挂牌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督导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新课堂未能在 2024 年 4 月30 日之前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停牌的风险;如新课堂在
2024 年 6 月 28 日前仍无法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终止挂
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及挂牌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挂牌公司联系人:任葭萍,联系电话:0571-88902856
主办券商联系人:持续督导员,联系电话:0571-88012931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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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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