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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06 17:46:03 股吧网页版
中投环保: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06


证券代码:871744 证券简称:中投环保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广东中投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年12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修改公 司章程公告》,并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 议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东中投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依法在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名称:广东中投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广州市黄埔区电厂西路42号110房。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按本章程规定作出董事会决议进行任免。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为依据中国法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属于独立的公司法人,依法以其全部公司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并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公司应当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维护公共利益,保障生产及产品安全、维护员工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
公司应当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模式,遵守产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建立安全可靠的生产环境和生产流程,切实承担生产及产品安全保障责任。
公司应当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环保要求融入发展战略和公司治理过程,并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承担环境保护责任。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科学伦理规范,尊重科学精神,恪守应有的价值观念、社会责任和行为规范,弘扬科学技术的正面效应。

在生命科学、人工智能、信息技术、生态环境、新材料等科技创新领域,避免研究、开发和使用危害自然环境、生命健康、公共安全、伦理道德的科学技术,不得以侵犯个人基本权利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方式从事研发和经营活动。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严谨、专业、诚信、负责。
第十三条 公司主营项目类别: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公司经营范围:热力生产和供应;节能技术咨询、交流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开发服务;能源管理服务;工程环保设施施工;锅炉及辅助设备制造;燃料油销售(不含成品油);燃料油加工;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制造;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工产品零售(危险化学品除外);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销售;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环境保护监测;废气处理的技术研究、开发;噪音污染治理服务;土壤修复的技术研究、开发;电力输送设施安装工程服务;灌溉服务;输水管道工程施工服务;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能源技术咨询服务;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工程和技术基础科学研究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节能、环保、利废、轻质高强、高性能、多功能建筑材料开发生产;环保设备批发;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环保技术开发服务;环保技术咨询、交流服务;环保技术转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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