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25
公告编号:2025-004
证券代码:871740 证券简称:健仕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健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一) 拟申请终止挂牌的原因
浙江健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目前经营业务开展情况及战略发展规划,为了有效整合公司内外部资源专注业务拓展、降低公司营运成本,提高经营决策效率,扩大竞争优势,促进未来的长期发展,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二) 终止挂牌后的发展战略
公司终止挂牌后以适应自身发展为需要,将继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持续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及管理措施,将整体经营风险降到最低,进一步提高公司生存能力;对公司架构进行调整、精简,整合公司内外部各项资源,提高发展质量,增强核心竞争力,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下一步的发展规划,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 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告编号:2025-004
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保护的措施
为保护公司拟申请股票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过程中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对申请终止挂牌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承诺由其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以保障异议股东合法权益。
回购对象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已出席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但未对公司拟申请股票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事宜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提出正式书面申请要求回购其所持股份的股东;
4、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股票终止挂牌或因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之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7、异议股东所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的情形。
同时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异议股东,可以要求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请求回购股份数量以 2025 年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份数量为准。
三、 股票停复牌安排
公司将申请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
如终止挂牌决议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申请股票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的两个交易日内复牌。
公告编号:2025-004
四、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因回购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故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沟通有关股份回购事宜。
五、 备查文件
《浙江健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浙江健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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