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2-02
证券代码:871740 证券简称:健仕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健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为拓展新业务渠道,开发制冷新产品新技术,公司拟与自然人李传炉、宓旭波、徐建华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宁波健仕制冷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 万元,其中浙江健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 51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5%,李传炉以现金出资 6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宓旭波以现金
出资 18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徐建华以现金出资 12 万元,占注注册资本的
2%。(新设控股子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309,669,918.77 元,净资产额为 113,556,913.95 元。本次对外投资金额 510 万元,
占 2022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65%,占 2022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为 4.49%,故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2 月 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
控股子公司宁波健仕制冷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与会董事宓旭波需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李传炉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下沙街道东方社区 3 之 30 号
关联关系:无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宓旭波
住所:浙江省慈溪市古塘街道孙塘新村 23 号楼 503 室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自然人
姓名:徐建华
住所:江苏省建湖县近湖镇光辉路 9 号
关联关系:无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健仕制冷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慈溪市观海卫镇工业园西区观附南路 568 号
主营业务:制冷技术研究开发;制冷设备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制造、加工;批发、零售:电器、环保设备、智能家具、电子产品、建材、家具、装饰品、五金制品、日用品、百货;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额或投资 出资比例或持股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实缴金额
金额 比例
浙江健仕科技
人民币 5,100,000.00 85% 0
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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