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公告编号:2025-026
证券代码:871728 证券简称:如皋银行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年 8 月 15 日审议并通过:
聘任黄倩女士为公司副行长,分管财务工作,任职期限至 2026 年 12 月 27 日,自
2025 年 8 月 15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端木健先生为公司副行长,任职期限至 2026 年 12 月 27 日,自 2025 年 8 月
15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61,333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5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根据省联合银行党委相关要求,提名黄倩女士、端木健先生为公司副行长人选。(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黄倩,女,汉族,江苏南通人,1979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
计师。1997 年 7 月至 2001 年 8 月任通州信用联社张芝山信用社出纳;2001 年 8 月至
2004 年 8 月任通州信用联社城中信用社记账员;2004 年 8 月至 2009 年 9 月任通州信用
联社办公室办事员;2009 年 9 月至 2010 年 11 月任通州信用联社业务拓展科办事员;
2010 年 11 月至 2012 年 9 月任南通农村商业银行会计资金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2
年 9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南通农村商业银行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3 年 6
公告编号:2025-026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2014 年 12 月至 2016 年 2
月任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运营管理部兼信贷管理部总经理;2016 年 2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
南通农村商业银行授信审批部兼运营管理部总经理;2016 年 5 月至 2025 年 6 月任南通
农村商业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端木健,男,汉族,江苏海门人,1986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9
年 10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如皋联社 东陈信用社柜员;2010 年 10 月至 2011 年 7 月任
如皋农村商业银行东陈支行柜员;2011 年 7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海门农村商业银行营
业部客户经理;2011 年 12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海门农村商业银行公司金融部客户经理;
2016 年 4 月至 2019 年 6 月任海门农村商业银行余东支行支行行长;2019 年 6 月至 2020
年 8 月任海门农村商业银行家纺城支行支行行长;2020 年 8 月至 2025 年 6 月任海门农
村商业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新任财务负责人黄倩具备高级会计师职称。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副行长人员调整属于正常人事变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三、独立董事意见
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审阅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商业银行法》所规定的情形,侯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具有履职所需的相关知识、经验及能力。综上,我们确认同意聘任黄倩女士、端木健先生为公司副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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