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10
公告编号:2023-010
证券代码:871717 证券简称:升学在线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升学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2 年 1 月 27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2 年 2 月 7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不服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8 月 3 日(2022)鄂 01 知民初 189
号民事判决,2022 年 8 月 17 日提交上诉状至湖北省最高人民法院,2022 年 11
月 15 日已收到湖北省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短信,案号(2022)鄂知民终 3289号,目前还未收到开庭通知;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武汉升学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隆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刘晓辉
公告编号:2023-010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3、 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张念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姓名或名称:常志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被告曾担任原告公司公司副总经理、董事。被告在职期间,作为法定代表人
开设了与原告形成同业竞争关系的公司,并控制该公司对外以原告“升学在线”的名义进行宣传,使客户误认为是原告的关联公司或与原告存在特定联系,并签订合作协议,造成原告经营损失高达数百万元。
原告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述情况公司已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https://www.neeq.com.cn)披露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2、判令被告承担侵权责任及惩罚性赔偿和因制止被告侵权行为产生的合理
开支共计人民币 600 万元(侵权赔偿金及合理开支 200 万元、惩罚性赔偿
金 400 万元);
3、判令被告在全国发行的报纸、期刊上的显著位置连续三十天刊登致歉声
明,并向原告指定客户发布澄清声明、消除不良影响;
4、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刘晓辉利用焜耀公司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
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在原告 2021 年 6 月 28 日起诉过程中,刘晓辉未经清
算即办理焜耀公司注销登记,将该公司注销,其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被告的侵权行为具有明显主观恶意且情节严重,依法应当适用惩罚性赔偿。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公告编号:2023-010
(一)一审情况
驳回原告武汉升学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二审情况
公司不服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8 月 3 日(2022)鄂 01 知民初 189
号民事判决,2022 年 8 月 17 日提交上诉状至湖北省最高人民法院,2022 年 11
月 15 日已收到湖北省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短信,案号(2022)鄂知民终 3289号,目前还未收到开庭通知;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系公司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无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不服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8 月 3 日(2022)鄂 01 知民初 189
号民事判决,2022 年 8 月 17 日提交上诉状至湖北省最高人民法院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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