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9
证券代码:871694 证券简称:中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0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定向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股权激励计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 定向回购类型及依据
定向回购类型: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定向回购依据:
(一)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份回购》相关
规定及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之规定,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公司裁 员、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相关协议到期不再续约等原因而离职,自离职之日起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同期银 行存款利息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
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 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173,16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之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
考核 业绩考核目标
解除限售期 年度
目标 A 解除限售系数 100% 目标 B 解除限售系数 80%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4 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6%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5%
注:(1)“净利润”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下同。
(2)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各考核年度内,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则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之和回购。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4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94,505,198.81 元,较 2022 年增长 6.74%,本次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条件未成就。鉴于公司未满足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对 66 名激励对象所对应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不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 578,994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三、 回购基本情况
1、回购注销对象:核心员工
2、回购注销数量:752,154 股
3、回购注销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57%
4、回购注销价格:4.8154 元/股(调整后)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实施过两次权益分派,具
体内容如下: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2,298,0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3 元人民币现金。该权益分配方案已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
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2,298,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每 10 股派 3 元人民币现金。该权益分配方案已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实
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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