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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31 15:33:03 股吧网页版
韶华文化: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收购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31


公告编号:2025-038

证券代码:871677 证券简称:韶华文化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上海韶华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收购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签署的《股份收购意向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收购事项具体内容及正式交易协议待尽职调查工作完成后双方进一步协商谈判确定;

2.本次股权收购交易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中止或终止交易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收到股东郭圣豪的通知,陈希龙与公司股
东郭圣豪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签署了《股份收购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本协
议”)。本次交易陈希龙拟以现金方式收购郭圣豪持有的上海韶华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99.99%的股权。有关本次交易的正式收购协议将在陈希龙委托第三方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后签署,具体交易方案、交易金额以最终签署的正式股份收购协议为准。本次交易完成后,陈希龙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股份收购意向协议》是双方关于收购事项的初步意向,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公司后续将结合收购进展情况,在相关事项明确后,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二、收购方的基本情况

陈希龙先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222426********5015,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收购方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公告编号:2025-038

三、转让方的基本情况

郭圣豪先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440304********3816,直接持有公司99.99%股份。
四、股份收购意向协议主要内容
(一)交易各方
甲方(收购方):陈希龙
身份证号:222426********5015
乙方(转让方):郭圣豪
身份证号:440304********3816
(二)收购标的及收购方式
2.1 甲方主体收购标的为目标公司的 99.99%股票,乙方自愿将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 99.99%股票转予甲方。
2.2 乙方及标的公司承诺尽最大努力配合甲方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并按照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向甲方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供资料,不得出现隐瞒、遗漏等违背真实、准确、完整原则的情形。
(三)股票转让价格、交易方式及排他期
3.1 双方同意,本次股份收购最终目标公司估值及股权转让对价将基于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的尽职调查后,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在正式协议中约定。
3.2 本次股份收购拟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具体支付的金额及支付方式在签订的正式协议中确定。

3.3 本意向协议签署后 3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42 万元(大写:肆拾贰
万元)人民币作为本次交易的意向金(以下简称“意向金”)锁定本次交易,乙方及目标公司承诺 12 个月内不得与第三方接触或谈判同类交易。
3.4 本次交易签署正式交易文件后,意向金自动转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价款的组成部分。
五、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若本次收购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陈希龙,公司控制权将发生变化。本次签署的《股份收购意向协议》仅为合作各方达成的初步意向,收购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尚无法预计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5-038

六、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签订的《股份收购意向协议》仅属于各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股份收购意向协议》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最终交易方案由交易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股份收购意向协议》

上海韶华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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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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