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9
证券代码:871677 证券简称:韶华文化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上海韶华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12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第三章 股份 ......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6
第一节 股东 ...... 6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8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 10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1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 12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5
第五章董事会 ...... 17
第一节 董事 ...... 17
第二节 董事会 ...... 20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4
第七章 监事会 ...... 25
第一节 监事 ...... 25
第二节 监事会 ...... 26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28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和利润分配 ...... 28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29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29
第九章 通知 ...... 29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30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30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31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 ...... 32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33
第十三章 附则 ...... 3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韶华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由上海韶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而设立。公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名称:上海韶华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外青松公路 8911 号 1 幢 301 室。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等额划分为200万股,每股1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提供优质服务,打造卓越品牌,与股东、员工、客户共同成长。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市场营销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摄影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图文设计制作,计算机网络布线,个人形象策划;乐器、钟表、日用百货、五金建材,通信设备批发零售;附设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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