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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31 19:09:00 股吧网页版
新亚胜: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31


证券代码:871672 证券简称:新亚胜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湖南新亚胜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湖南新亚胜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可能存在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相关主体承诺就本次发行后被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如下填补措施:

(一)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1.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营业绩

公司未来将充分利用优势资源,不断优化经营、降低经营成本,发挥公司产品和市场优势,进一步开拓市场,扩大销售规模,实现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增长,
不断增强主营业务盈利能力。

2.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投资者回报及权益保护

公司重视对股东的回报,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在本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制度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详细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本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制度的规定进行利润分配。

3.加快募投项目投资与建设进度,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收益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充分调动公司各方面资源,及时、高效完成募投项目建设,通过积极开拓市场以及与客户的良好沟通,保障募投项目投产后与市场顺利对接。通过全方位推动措施,争取募投项目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5.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和高效,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按照制度要求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中,专户专储、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公司承诺

1.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不断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公司将持续发掘自身的资源整合能力,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产品及服务的综合竞争优势,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建成投产后有利于扩大公司生产规模,提高产品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得到充分有效利用。公司将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其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户进行集中管理,专款专用。公司将与保荐机构、存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的用途和金额使用。同时,公司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尽快实现项目收益,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尽快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将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或负债方式筹集资金先行投入,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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