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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8-12 16:09:04 股吧网页版
德融嘉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8-12



公告编号:2022-025

证券代码:871653 证券简称:德融嘉信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德融嘉信信用管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8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爱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苏州德融嘉信信用管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苏州德融嘉信信用管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不需要其他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499,9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公告编号:2022-025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 公司在任高级管理人员 3 人,列席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郑爱军、何丽丽、任静、董璐、黄平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将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董事会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提及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至第三届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上述董事候选人郑爱军、何丽丽、任静、董璐、黄平为连选连任。

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公告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苏州德融嘉信信用管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499,99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2-025

1.议案内容:

鉴于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提名徐行、徐红亚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将与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核查,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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