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2
证券代码:871647 证券简称:九木股份 主办券商:东方财富证券
山东九木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山东九木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主体名称 泰安市泰山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回购的承诺
□股东自愿限售承诺 □解决产权瑕疵承诺
承诺类别
□公司利润分配承诺 √其他承诺 1、关于提供信
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2、关于“五独
立”的承诺 3、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4、关于
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5、关于符合收购人资
格的承诺 6、关于诚信状况的承诺 7、关于符合投资
者适当性的承诺 8、关于不注入金融资产及房地产开
发业务的承诺 9、关于收购资金来源的承诺 10、关于
收购过渡期安排的承诺 11、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的
承诺 12、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自收购人签署《山东九木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
承诺期限 购报告书》之日起至收购人不再担任山东九木氢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止。
(一)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
诺
收购人出具了《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的承诺》,承诺如下:
1、本公司已向本次交易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提供
了其为出具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所要求本公司
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确认函
或证明等文件,并已就有关事实向本次交易的财务顾
问、法律顾问进行了陈述与说明;
2、本公司提供给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的文件和材料
承诺事项的内容 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任何隐瞒、虚假
或重大遗漏之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
原件相一致;
3、《收购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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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