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2
山东九木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山东九木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非上市公众公司名称:山东九木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九木股份
股票代码:871647
收购人:泰安市泰山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财源街道东岳大街396号五层
二〇二五年九月
山东九木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收购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山东九木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山东九木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涉及国有控股企业持有的新三板挂牌企业股份转让,已向宁阳县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手续,并经宁阳县人民政府批复,以及通过了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披露和交易。除此之外,本次收购不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外商投资等事项,无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本次收购尚需向全国股转系统报送材料,履行信息披露程序,尚需取得全国股转公司确认意见,以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登记证券过户手续。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资料进行的。除本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将依法履行本次收购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收购人声明...... 1
释义......4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5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5
(一)收购人的基本情况......5
(二)收购人的股权结构图......5
(三)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6
二、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两年所受处罚及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6
三、收购人主体资格情况...... 6
(一)收购人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6
(二)收购人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7
(三)收购人及相关主体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7
四、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核心业务情况......7
(一)收购人控制的核心企业......7
(二)收购人控股股东控制的核心企业...... 8
五、收购人的财务资料......8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9
(二)合并利润表......10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11
六、收购人与被收购人的关联关系......12
第二节 本次收购基本情况......13
一、本次收购的方式、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13
(一)本次收购的方式......13
(二)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13
(三)本次收购的支付方式......13
(四)本次收购的定价依据......14
二、收购人本次收购前后权益变动情况......14
三、本次收购相关股份的权利限制......15
四、本次收购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15
(一)收购人与宁阳经开投资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15
(二)收购人与宁阳鑫农农发签署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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