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5
公告编号:2025-015
证券代码:871647 证券简称:九木股份 主办券商:东方财富证券
山东九木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一)新增条款内容
在公司章程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中增设第三节“被收购”,原第三节及后续章节序号相应顺延。
第三节 被收购
第二百三十九条 公司被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取得公司股份的方式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的途径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者同时采取上述方式和途径取得公司控制权的行为。
第二百四十条 收购人收购公司应当遵守《证券法》、《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第二百四十一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及其就限制股份转让作出的承诺。
第二百四十二条 公司被收购时,收购人不需要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但应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备案、申报等义务,不得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利益。
公告编号:2025-015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三、备查文件
《山东九木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山东九木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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