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公告编号:2025-032
证券代码:871644 证券简称:精典汽车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四川精典汽车服务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拟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四川精典汽车服务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四川精典汽车服务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全体股东的利益,防范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四川精典汽车服务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义务。
第三条 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包括正常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往来,应当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四川精典汽车服务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以下简称《关联交易制度》)进行决策和实施。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1、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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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有偿或无偿地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拆借资金、代偿债务,以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资金、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互相代为承担成本或其他支出。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措施
第五条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和资源。
第六条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制度》等有关规定,实施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产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发生关联交易行为后,应及时结算,不得形成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占用。
第七条 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3、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4、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5、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6、中国证监会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八条 公司应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公司财务部应定期检查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公司监事会应定期核查上述资金往来情况,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
第九条 公司暂时闲置资产提供控股股东及其他管理方面使用,必须根据公平合理原则,履行审批程序,签订使用协议,收取合理的使用费用。
第十条 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应当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章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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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切实履行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职责。
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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