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871642 证券简称:通易航天 公告编号:2025-019
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4 年度,我们作为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现就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 年 8 月 24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董
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何贤杰、独立董事陈强、董事长张欣戎组成,其中主任委员(召集人)由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何贤杰担任。
2024 年 8 月第五届董事会届满。2024 年 9 月 12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东升、独立董事陈强、董事长张欣戎组成,其中主任委员(召集人)由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李东升担任。审计委员会的全部成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中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2/3,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六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聘请
的外部审计机构的注册会计师,就年审进场之后的重点事项进行了详细沟通。
(2)2024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聘请
的外部审计机构对年审事项进行了详细沟通;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并进行工作指导。
(3)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
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和 2023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公司 2024 年
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和 2024 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四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
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和 2024 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5)2024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五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
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6)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六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和 2024 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三、相关工作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以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认为公司财务报表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
(二)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断深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和完善内部控制各项制度。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持续指导公司开展内部控制相关工作,积极推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并对公司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制度运行有效,内控管理体系行之有效。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形成了一套合理、完整、有效的经营管理框架,各项治理制度得到了有效实施,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内审工作,并就具体开展情况与公司内审负责人进行沟通,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指导
性意见,有效促进内部审计工作优化。报告期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开展,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四)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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