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9
海 南 自 贸 区 嘉 美 利 亚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二 ○二 五 年 十 二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3
第三章 股 份 ...... 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6
第五章 董事会...... 19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6
第七章 监事会......28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0
第九章 通 知......32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2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35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36
第十三章 附 则......3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海南自贸区嘉美利亚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 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依照《公司法 》和 其 他有关规定由海口嘉美利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整
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海口嘉美利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股东张家郡、陈英怀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5730702927。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海南自贸区嘉美利亚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HAINAN
PILOT FREE TRADE ZONE CAMEREAL MEDIA JOINT-STOCK 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14号百金城5号楼15层3号房。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担 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 、公司与股东、股东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公司经营宗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和
各方资源,大力发展广告及相关产业,积极开拓市场,使公司实力不断壮大,为公司
股东谋求最大利益。
第十二条经依法登记,股份公司经营范围: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
育运动);网络文化经营;电影发行;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广告
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信息技
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办公服
务;市场营销策划;园区管理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票务
代理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艺术品代理;工艺美术品及
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健身休闲活动;体育竞
赛组织;体育赛事策划;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体育保障组织 ;体 育 场地设施工程施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
批准文件经营)。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
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
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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