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2
公告编号:2026-011
证券代码:871633 证券简称:华电光大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验收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 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签订了《北京华电光大 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之辅导协议》。
(二) 提交辅导备案材料
2024 年 3 月 14 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
称“北京证监局”)报送了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 所”)上市的辅导备案材料,辅导机构为开源证券。
(三) 完成辅导备案
北京证监局已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受理了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辅导备案申请。公司进入辅导阶段,辅导备
案日期为 2024 年 3 月 18 日,辅导机构为开源证券。
(四) 通过辅导验收
2026 年 1 月 22 日,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北京证监局关于对开源
公告编号:2026-011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公司在开源证券的辅导下已 通过北京证监局的辅导验收。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尚未披露最近 1 年年度报告,最近 2 年的财务数据可能存在不满足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条件的风险。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两年财务数据,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4,230.25 万元和 2,523.43 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18.76%和 9.67%,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 备查文件
《北京证监局关于对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
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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