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3
公告编号:2025-105
证券代码:871633 证券简称:华电光大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2 月 12 日以电话通知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贾文涛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5-105
公司根据经营需要,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授信贷款,申请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具体授信期限、贷款利率等以双方最终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该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电光大(无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贾文涛、董事申敦、财务负责人董磊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内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以上关联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该关联担保为公司单方获得利益的交易,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审议。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贾文涛、申敦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电光大(宜昌)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拟向湖北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贷款,总额度 1,000 万元
(含),期限 3 年(具体授信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以双方最终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公司为本次授信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内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八条第七款规定,本次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8)。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105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租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5-107)。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戴伟川、秦亚英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许昊光、崔丽、吕飞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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