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871633 证券简称:华电光大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8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贾文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及《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1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5,277,1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2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列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0 人,列席 0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北京华电光大
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适应公司本次股票公开发行及上市需要,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 交所上市后适用)》进行了修订。修订后《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完成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5-068)。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5,277,18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的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修订了公司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相关内部治理制度,具体如 下:
序号 制度名称 披露索引
(公告编
号)
1 《股东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025-069
2 《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025-070
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025-071
4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025-072
5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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