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公告编号:2025-018
证券代码:871633 证券简称:华电光大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5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估计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估计
本次变更前,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其中机器设备类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为 10 年,残值率 3.00%-5.00%。公司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 年 3.00-5.00 9.50-9.70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估计
公司合并范围内所有核算主体固定资产折旧仍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进一步细化固定资产,明确各类资产对应的折旧年限及残值率,其中机器设备类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为 5-10 年,残值率 3.00%-5.00%。具体变更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年 3.00-5.00 9.50-19.40
公告编号:2025-018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本次变更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实际使用情况和使用年限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符合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有利于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
公告编号:2025-018
关规定,本议案内容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的净利润、股东权益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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