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公告编号:2025-017
证券代码:871633 证券简称:华电光大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股
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
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决议有效期为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
鉴于前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相关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拟将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个月。若授权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注册的决定,则该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
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有效期延长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
行上市事宜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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