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871633 证券简称:华电光大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2 日 14:3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1633 华电光大 2025 年 5 月 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写了《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并对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的工作做出了规划。
(二)审议《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汇报《关于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独立
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5-012)。
(三)审议《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公司监事会组织编写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并对公司 2025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做出了规划。
(四)审议《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1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3)及《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4)。
(五)审议《2024 年度审计报告》
审议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100Z1363 号)。
(六)审议《2024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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