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28
证券代码:871633 证券简称:华电光大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布局与未来规划的需要,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拟以人民币 770.9568 万元购买徐治锋、孔德慧持有的宁夏共宣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共宣”)51.00%股权。交易完成后,宁夏共宣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
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46,512.0769 万
元,净资产为 24,666.1731 万元。本次拟收购的宁夏共宣的资产总额为2,638.877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未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5.67%,未达到 50.00%;宁夏共宣净资产额为 883.545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为 3.58%,未达到 50.00%;本次拟收购宁夏共宣 51.00%股权的价格为 770.9568 万元,占公司总资产 1.66%,占公司净资产 3.13%;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拟
购买股权资产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购买宁夏共宣股权尚需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
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徐治锋
住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清和北街庆丰苑 9-1-205 号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孔德慧
住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天下川小区 90-2-102 号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宁夏共宣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胜街道自强路 22 号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宁夏共宣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07 月 21 日,注册地位于宁
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胜街道自强路 22 号,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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