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8
公告编号:2024-055
证券代码:871633 证券简称:华电光大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在审阅有关文件后,现对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完
整。本报告充分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真实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和追溯调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经审查,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 正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和追溯调整》的议案。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5
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许昊光
崔丽
吕飞
2024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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