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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9 20:39:39 股吧网页版
华电光大:内部审计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71633 证券简称:华电光大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内部治理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之“内部审计”指对有关事项开展的全面的内部审计,即对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公司各职能部门、设立的其他机构等组织机构所进行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管理活动、内部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及其他相关资料,来促进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二)保障公司资产、权益的安全与完整;

(三)制止、查办公司内部违规、违法行为;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五)支持与指导公司经济活动健康发展。

第四条 公司内部审计的总体目标是:

1、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使作为管理层决策依据的会计信息更为可靠;

2、监督检查有关财务会计法规、准则、制度,以及税收有关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公司财务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3、监督公司制定的有关制度、规章、流程的执行情况,保证其运行有效;
4、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防范可能产生的舞弊,减少由此产生的漏洞;

5、开展审计调查,提出建立、健全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建议,规避有关风险,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服务。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

第五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设置方案为:公司设置审计部作为专职内部审计机构,根据业务规模等工作需要配置一定数量的专职内部审计
人员,并按公司发展规划,逐步建立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公司审计部负责公司审计工作,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部负责人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不受其他部门或者个人的干涉。

第六条 各分、子公司根据需要经权力机构批准后可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或内部审计人员。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审计专业职称、专业知识、审计经验,及恰当地与他人进行有效沟通的人际交往能力等,以保证有效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不断地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遵循职业道德规范,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内部审计工作任务。

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按内部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内部审计事项予以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开展内部审计业务时,如果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行使职权,受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保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其进行阻挠、打击或报复。

第三章 内部审计的对象及依据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的对象:

(一)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公司各职能部门、设立的其他机构;

(二)公司向子公司、设立的其他机构派驻的有关人员及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公司有关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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