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2 16:09:39 股吧网页版
金誉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871621 证券简称:金誉股份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金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制度的议案》,议
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安徽金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金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 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 称“《治理规则》”)及《安徽金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

责。董事会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
定,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和更换,任期为三年,董事
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 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
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审议决定如下重大交易: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20%以上,50%以下;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20%以上,50%以下。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
标准的审计报告向股东会作出说明。

第七条 董事会应确保公司治理机制合法、合理且给所有的
股东提供了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在审议召开公
司年度股东会上对公司上一年度的治理机制运行的合理性、有效性进行讨论、评估。前述评估结果应在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

第八条 董事会应针对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审批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第九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

(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三)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四)组织制订董事会运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协调董事会的工作;

(五)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代表公司对外签署有法律约束力的重要文件;

(六)提名公司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人选;

(七)协调专门委员会的设置与人选;

(八)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的工作报告,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提出指导性意见;

(九)审批公司董事会工作经费的使用方案;

(十)在发生不可抗力或重大危急情形、无法及时召开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